一、公司要背調,我直接拒絕是否合法
在某些特定情境下,應聘人員有權拒絕接受背景調查。以下所列的三類情形便為背調申請項目被直接拒之門外的情況:
無充分獲取候選人許可進行的背調活動;背調項目的設計和內容存在明顯的不合理性;
背調流程缺乏公正性和合理性。背調的主要目的在于驗證應聘者提供的簡歷以及職業經歷信息的真實性,同時也是為了對特定求職者進行合理的評價和定位。通過嚴謹的背調過程,我們能夠有效地提高人力資源招聘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因此,從普遍意義上講,背調是一項合理且必要的環節,不應被輕易拒絕。
然而,若某家公司的背調程序存在違法行為或背調內容存在嚴重的不合理性,那么作為應聘者,您完全有權利以正當理由予以拒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如實說明。
二、公司要達到什么要求才能上市
符合中國證監會要求,任何股票如欲成功上市,必須達到以下六項基本標準及有效條件:首先,該公司發行的股票須經過國家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并且已經面向全體公眾進行公開銷售。其次,公司的股本金應當不小于人民幣叁仟萬元。第三個條件是,作為上市公司來講,其運營歷史至少要有三年之久,且需在過去的三年內持續穩定盈利;如果是由原有的國有企業經過合法程序改造并重新設立的,或在相關法律法規實施之后新近創建的,只要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型企業,便可以沿用這個經營期限。第四個條件是,凡是持有該公司股票面值達人民幣壹仟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得少于整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應占到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倘若公司股本金總額超過了人民幣肆億元,那么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則應占到公司總股權的比重不低于百分之十。最后,作為上市公司,公司在過去的三年內不能存在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同時提供的財務會計報表也應該沒有虛假記載。除此之外,還有最后一點,若要滿足所有這些條件,還需符合國務院所規定的其余特殊條件。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