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婚外情證據中還存在合法與不合法之分:根據《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8條,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 不能作為評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證據收集是否合法,就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比如侵入第三人住宅錄音照相,是侵權行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證,就不存在此種問題。再如安放錄音設備是在自己家里,不構成侵權。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家中,就不具備合法性。還有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內的兩人親昵的照片就不具備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場合獲取的兩人親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
廈門調查公司提示隨著近年來我國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發展,我國的離婚率也在不斷的上升,此時我們應當注意相關的離婚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必要的時候維護自身的權益。